全市首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医疗机构名单敲定

2024-12-11 15:54:50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琚铭洁)12月10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明确全市首批135家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医疗机构名单,将为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居家住院”服务,还能享受医保报销。

  据了解,家庭病床服务是指患者符合住院指征,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适合在患者家庭或长期居住场所内设立病床,由医务人员定期上门提供适宜的诊疗服务,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医疗卫生服务形式。

  家庭病床建床对象原则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指征,并经责任医师评估,适合在家庭或长期居住场所进行检查、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主要包含基础服务项目、治疗项目、检查检验项目、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四种。

  如何申请家庭病床?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患者(或其近亲属、受委托人、法定代理人等)向医疗机构提出建床申请。同一建床期内,选择1家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申请建床机构。

责任编辑:王艺元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