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全市民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及早安排部署,确保全面动员。各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线、救急难作用,聚焦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做到应救尽救,兜住民生保障的底线,守好社会和谐稳定的红线,高质量保障好流浪乞讨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要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政府服务热线、24小时求助热线等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健全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要加强夜间、极端天气下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救助;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机构的人员,要进行甄别和劝导返乡,并告知其救助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求助方式,建立台账,重点追踪查看。
根据安排,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救助热线全天畅通,及时响应求助线索,在街面巡查、送医救治、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管理、安全管理等环节做到闭环管理。此外,要向社会主动公布24小时求助热线、求助程序、救助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方便广大群众及时提供救助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