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本地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此外,对已办理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本人核对信息无误后(尤其要注意参保地点是否正确),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首次实名登录——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提示进行缴费。
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正常缴费”完成缴费。
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正常缴费”完成缴费。
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安卓应用市场”或“苹果应用商店”搜索“河南税务”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地方特色”——“社保费业务”——“费款缴纳”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办税服务大厅缴费。已办理过医保参保登记但参保信息有误的(一是与当前参保地信息不符,二是基础信息有误),以及未办理过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应先到本人所属行政村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后按照以上方式进行缴费。
市医疗保障部门人员提醒,请广大参保人员按照缴费时间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享受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