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消防“一队一中心”建设是指在乡镇(街道)建设专职消防救援队和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根据工作职责,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同时,参与督促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消防救援队则充分发挥“一队三员”作用,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全市应建立国家重点镇专职消防救援队11个,目前我市已全部建成。在全市已建成的70个乡镇专职消防队中,共配有车辆120辆、人员752人,且全部纳入119调度体系,今年以来共出动259次,出动车辆345辆次,出动警力1902人次,抢救财产价值120余万元,保护财产价值300余万元。全市成立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154个,其中,单独设置办公场所29个,在现有机构挂牌125个,今年以来共检查单位18.3万次,及时发现各类火灾隐患,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开展消防宣传教育1.8万次,对村(社区)开展消防指导3124次。
为进一步做好“一队一中心”建设工作,我市将强化培训指导,规范其日常运行。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将加强统筹协调,根据乡镇(街道)实际明确资金和政策帮扶,推动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基层消防力量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也将指定专人分包乡镇(街道),经常性对“一队一中心”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将明晰专职消防队、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的工作职责定位,强化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队的工作衔接,持续提高队员业务技能和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