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2020年10月29日省公安厅高速总队、交通运输厅高速中心联合发布的《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在2024年国庆假期(自2024年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6时),河南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车辆,应当在每日0时至6时以外的时间段通行。
对违反高速公路禁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河南高速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抄送违法信息,督促运输企业、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相关运输企业和相应车型车辆驾驶人提前安排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由外省高速公路驶入我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在入省后第一个站口驶离高速公路。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