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政府立法工作中,我市着重突出了新乡本地特色,强化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新乡地方实际,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注重提高立法的精细化水平,从实际出发安排体例结构,不追求大而全、小而全,法条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避免层层配套,确保解决实际问题。我市还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组织和公民的意见,认真吸纳合理建议,做到汇民意、聚民智,以有效提升政府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此次征集活动,全市共收集到工商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新乡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新乡市电动车管理办法3个立法建议项目。
对于此次收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我市将按照立法程序规定,对收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进行全面审查,通过召开立项协调会、论证会或者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来拟订政府年度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