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改革精神、改革思维、改革方法贯穿于自然资源工作全过程,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自然资源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新乡落实落地,奋力谱写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新篇章。
一是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增强空间和土地保障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实施支撑作用。加快完成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全面推进全市13个省级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高质量编制我市南向发展规划和东部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重点区域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立足增强中心城区带动能力,尽快完成中心城区控规修编,建立“单元+街坊”城镇详细规划管理方式,推动详细规划从“控制型规划”向“治理型规划”转变。深入落实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精准配置各类要素指标,细化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增发国债项目、稳经济集中攻坚项目、“三个一批”项目以及8大产业集群和17条重点产业链等重点项目用地。强化差别化要素保障,清单式、保姆式支持中原农谷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发展空间和土地要素向中原农谷这一“龙头工程”集聚。
二是围绕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升要素统筹配置能力。全面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入落实“1+N”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推动新型工业用地(M0)等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不断提高城镇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健全“增存挂钩、批供联动、控新治旧、标本兼治”长效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力度,全年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3万亩以上。稳慎推进长垣市、原阳县(平原示范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加快形成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全面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分类有序按需编制“实用性”和“通则式”村庄规划,以点带面塑造牧野乡村特色风貌。规范保障乡村各类建设用地,落实好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规模化养殖项目选址指引,重点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全面深化耕地占补平衡改革。聚焦稳住耕地总量这一根本任务,将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造林种树等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监督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要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保护修复能力。完善生态修复规划体系。深入推进《新乡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新乡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新乡建设规划》有序实施,进一步细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空间格局。强化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原则,加快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任务。大力推进矿业绿色发展,推进生产矿山逐步建成绿色矿山,新设立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管理。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市、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加快推进凤凰山、白云寺森林公园等项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创新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切实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