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涛对典型案例承办人、撰写人在案例培育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聂涛指出,一要充分认识指导性、典型案例的意义和作用。指导性、典型案例具有引领性、规范性、指导性、辅助性和标准性等意义和作用,只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才能努力办出精品案件。二要把握案例培育的务实方法和科学路径。案例培育中,办好个案是基础,培育提炼是关键,掌握科学有效的方法论,有助于把理论转化为实践,目标转化为结果。三要加强案例培育的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委员会作用,切实抓好两级院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各层级的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同时要注重协同配合,建立工作专班,完善激励措施,共同做好总结、提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