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今后全市各县(市、区)司法局、各管委会法制机构将组织开展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工作,放权部门负责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我市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个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每年组织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1次、不少于2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少于30个学时的线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还将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实际出发,采取“缺什么学什么、短什么补什么”的方式,组织开展本行业专业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同时,我市还将探索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将建设一批培训示范基地,牵头组建由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律师、法学教授、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才组成的行政执法培训讲师库,制定一套培训示范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