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13.44万人,发放低保金19132.3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供养1.96万人,发放特困供养金8509.6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266人,发放救助金229.4万元;保障4.05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815.4万元;保障7.09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180.21万元;发放14.88万名老年人高龄补贴5165.3万元;发放609名孤儿救助金410.45万元、242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1252.38万元。
据悉,为了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455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不低于2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228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57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