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议事会”议出新气象——《人民日报》关注我市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之四

2024-05-27 09:12:29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军旗

  两年过去了,王淑静依然记得那个令人尴尬的场景:在一次庭院攻坚行动中,社区工作者在干,物业公司人员在看,“两张皮现象很严重”。

  高新区振中街道振兴社区有8个居民小区、1个单位自管院、1个业主自治院,共有居民3240户7200余人。王淑静在该社区担任党委书记。

  物业公司收了费,服务跟不上怎么办?社区党组织如何与小区物业公司形成同频共振?“这虽然是一道普遍难题,很难破解,但只要坚持求解思维,问题必然有解,并一定能得到优解。”振中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举告诉王淑静,无论是社区还是小区,最终的目的都是服务好辖区群众,实现基层有效治理,没有合力万万不行。

  在王举看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要有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业委会无疑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暂时成立不了业委会的小区,治理与服务又不能中断,这就需要一个议事、评事、干事的平台。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振中街道党工委探索出以业委会或物管会为自治主体、议事会为补充的庭院管理新模式。物管会由办事处或社区干部、物业公司人员、楼(院)长组成,社区党委书记任小区党建指导员,副职为联络员,其他成员为物业监督员,定期通过召开圆桌会议,共同商议小区的大事小情。

  在振兴社区,通过制定物业考核及奖励办法、庭院环境卫生整治奖惩方案、庭院小区月度考核打分细则,每月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测评。“这些细则已修订30多遍,越来越成熟、管用。”王淑静说,当月评出2名优秀、2名落后,对优秀者颁发红旗,落后者就要领黄旗。获得优秀的小区,每月能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而在暂时落后的小区大门口悬挂黄旗,并把通报情况发至业主微信群。

  从不理解到认可支持,不少物业公司转变了观念。“过去因各种原因,真是消极对待,现在又找回了当初的感觉,越干越有劲儿!”一家物业公司经理这样给王淑静发短信。

  目前,振中街道有14个小区开展了物业评比表彰活动,物业服务水平提上去,业主看在眼里、感受在心间,物业交费率平均达到90%左右。

  上世纪90年代初建成的启明小区,有商品房、自建房、单位院,楼栋多达100多个,居民三四千户。“18个小区组成一个‘启明城’!”社区党委书记李洁说。去年12月,在部分庭院,物业公司收不上管理费便撤离了。更尴尬的是,社区工作者上门做工作,既不自信又得不到理解。

  “社区工作千头万绪,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心里没底气,就得从认识人、熟悉院着手,敲门行动是个好办法。”在一次走访谈心中,王举告诉李洁。

  晚上下班后,李洁带着社区干部走进居民庭院,先自我介绍,再谈如何共同建好家园,走的时候留下电话,双方的心结逐步解开。

  今年春天,社区在启明小区分片分楼栋成立了3个物管会,“另外3个物管会正在筹备,将来6个物管会要成立一个联合会,实现居民自治。”李洁说,这叫先分片、再穿串,最终形成自治共享体。

  掰开、揉碎,一深入就具体,一坚持就见效。有一处老旧庭院要建停汽车充电棚,一户居民以影响采光为由阻止施工。这时,物管会召开阳光会,50多户居民在投票赞同的同时,又建议该车棚与院子要适当拉开距离。群众身边事儿实现了群众议、群众办。

  物业公司撤离后,小区怎么办?为此,振中街道党工委实行“大小搭配、强弱结合”的管理模式,推动“大帮小”“强带弱”。正阳花园小区便是典型。

  “过去,业主与物业有矛盾,物业干脆悄悄撤离了。”正阳社区党委副书记宋梓嘉说,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正阳花园小区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居民王秋菊被选为业委会主任并牵头成立物业公司,小区由乱到治。

  与正阳花园小区紧邻的今日花园小区、县农发行家属院,楼栋少,居民也不多,物业公司聘不来。在街道和社区推动下,一方面,这两个庭院成立物管会,另一方面,由正阳花园小区进行帮带,通过合作服务协议,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如今,在振中街道,“业委会(物管会)+议事会”管理模式已覆盖127个小区,初步实现了基层治理从“单打独斗”走向“全员治理”。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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