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在市建成区、各县(市)建成区、各乡镇(街道),重点是市建成区、各县(市)建成区及有卫生创建任务的乡镇,紧紧围绕病媒生物防制,夜市摊点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重点点位管理,“八小”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治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等9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提升我市创卫工作实效。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安排部署环境卫生整治创卫提升“春风行动”,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宣传此次创卫提升“春风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按照环境卫生整治创卫提升“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县、乡镇)评估千分表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广大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对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厕所、农贸市场等环境卫生进行重点整治,整治标准达到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庭院、居民区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堆积。本次活动以日常考核为主,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对照国家卫生城镇评估千分制要求,对开展情况予以考核、赋分,以督促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重点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再部署、再发力。要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检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多措并举,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成果提升,摒弃短期思维,着眼长远发展,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深入创卫提升“春风行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关心群众诉求,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要强化监督检查。要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组织明查暗访,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