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查“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2024-04-17 14:30:28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艳冰)春季气候转暖,“飙车炸街”这一交通违法行为逐渐增多。4月16日,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获悉,为了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春季行动”工作要求,新乡交警持续加大“飙车炸街”专项整治力度,采取主动出击、强化巡逻、追踪摸排等多种治理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严查严处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安全隐患,还广大市民一个安静、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日,我市交警部门连续查处多起骑行非法改装摩托车、无证驾驶非法改装摩托车、骑行无牌照改装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改装“炸街”车的当事人中,未成年人屡见不鲜。对于追求刺激的青少年来说,骑“鬼火”摩托车似乎“很酷”,但这种行为不仅扰民,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改变车型、外观、颜色,会妨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擅自改变车辆的电路,会有起火隐患;改变车辆排气装置,会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声音变大,严重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炸街”车辆常常有竞速或者相互追逐的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炸街”车一般多为无年检、无保险、无牌的“三无产品”,大多经过非法改装,噪声大、速度快、安全系数极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家庭、对社会都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对车体外观或动力系统进行改装升级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允许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未成年人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规驾驶非机动车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可能导致车毁人亡,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也将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承担。

  新乡交警提醒广大家长,应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能给未成年子女购买摩托车。同时,家长应管理好家里的机动车,不允许未成年子女无证驾驶,及时制止孩子的危险驾驶行为。

责任编辑:王艺元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