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服务效能 建设一流环境 凤泉区“市场监管”水平提升速度快

2024-09-29 13:21:40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刘志松)9月26日,在新乡市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系列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上,凤泉区委常委、副区长范俊杰介绍了凤泉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凤泉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先进地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提高采购效能和水平,积极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凤泉区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要求采购单位至少提前30日公开本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同时在主城区中率先实行未中标供应商原因告知机制,将未中标原因通知至未中标供应商,保障供应商知情权。2023年以来,凤泉区累计公开政府采购意向114条,采购公告60条,采购意向公开率达100%。

  凤泉区对于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执行20%的上限标准(工程为5%)进行价格扣除。同时,足额预留中小微企业采购份额,实现采购项目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2023年以来,凤泉区政府采购合同总额达到5.15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中标合同金额5.03亿元,中小微企业中标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97.7%,有力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

  凤泉区搭建“政采贷”信用融资平台,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贷款,为中小企业提供零门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率的信用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目前,平台已有5家合作金融机构,2022年以来累计为企业发放贷款1683万元。实施预付款制度,要求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供应商预付一部分合同资金,其中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取消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禁收一切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如质量保证金),减轻供应商投标负担。

  凤泉区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推行全程网上办理,全力压缩各环节时间。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时间提速至当天;合同签订时间提速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1个工作日内;合同公告备案提速至合同签订当天;验收时间提速至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资金支付时间提速至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凤泉区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实现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动态更新。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企业信息归集力度,根据行业类别、信用等级等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不同的分级分类结果分别执行不同的抽查比例,实现了分级分类结果在监管工作中的常态化应用,精准化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2022年全区共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36批次,涉15个监管部门,较2021年度的11批次增长227.3%;2023年上半年全区共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81批次,涉17个监管部门。2022年本地区联合抽查完成次数占比40%,同比增长28.5%。2023年上半年本地区联合抽查完成次数占比86.2%,同比增长46.2%。所有抽查结果均归集到该企业名下并在互联网100%公示。在工作专班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的部门联合抽查覆盖面不断扩大,抽查社会效应不断提升。

  凤泉区坚持将开展清理工作与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查一同纳入文件事前审查程序,坚持清理工作“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出台一系列审查制度,强化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凤泉区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制度全面运用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基层执法工作中,明确权力运行边界,防止一刀切式执法,较好地避免了一线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凤泉区“市场监管”指标在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从2020年度全省第54名,到2021年度全省第29名,再到本次全省第10位,进步速度较快。

  范俊杰表示,下一步,凤泉区将进一步细化各单位责任分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息归集等工作融合度。加强各部门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培训,不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对企业抽查事项实现精细化,推动多部门联合抽查,杜绝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随意检查现象。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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