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延津县城市形象LOGO的公告

2024-01-10 10:25:29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为彰显延津县悠久的历史文化,塑造延津县良好的外部形象,提升延津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延津县高质量发展的动能与活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延津县城市形象LOGO。

一、征集内容

延津县城市形象LOGO

二、征集范围

  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县各相关单位负责把延津县历史文化、民俗特色等收集整理,向全社会宣传推介,让社会各界知悉了解延津。

  2.公开征集阶段

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延津县城市形象LOGO。

  3.评审及对外发布阶段

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经评审后获奖作品及获奖名单在延津融媒公示。

  四、征集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延津县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元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2.标识构图要创意新颖、寓意贴切、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识别力。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各种载体上运用。

  3.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存储为JPG或G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PSD或CDR格式)。同时须提交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和含义,以简洁为宜。

  五、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以电子版方式提交。投稿邮箱:yjxxmt@163.com,联系电话:0373-7622706。投稿请注明“延津县城市形象LOGO征集”。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六、评选及奖励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采取线上大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奖。

一等奖:1个,奖金2万元/个;

二等奖:3个,奖金6000元/个;

三等奖:5个,奖金3000元/个。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若应征作品不符合主办方需求,奖项可空缺。

  七、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奖金。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2.应征作品如为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3.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不得自行发布或发表参评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作品投稿者承担。如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以优先提交者为准。

  4.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宣传、应用等一切权利。入选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5.凡向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延津县委宣传部2023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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