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12月10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局公布高新区电动自行车领域典型案例,以警示相关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助力电动自行车走好“安全路”。(《平原晚报》12月11日A03版报道)
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对经营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公布典型案例,让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让消费者得到了警示,值得为之叫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经济、快捷、方便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青睐,已经成了很多家庭的“必备车”。
因为消费者有旺盛的购买需求,所以电动自行车具有很大的市场。然而,有些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却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4起典型案例来看,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涉及到多个品牌,而且有的还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名牌”。
值得庆幸的是,这些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被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查处,切断了流向市场的链条,让经营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后怕的是,如果这些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被销售出去,存在的安全隐患是显而易见的。
值得进一步探讨的是,市市场监管局并没有对经营者处罚后就“到此为止”,而是把这些查处结果进行归纳整理成典型案例,并进行公布。
正如这条新闻的导语所言:“以警示相关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确实如此,对于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来说,一定要吸取教训,以对自己和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来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拒绝销售一切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必将大大增强市场监管的实效性。
对于消费者来说,看到公布的这些典型案例,将会由此增强维权意识,不会再盲目迷信“名牌”,仔细挑选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这对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合格车”“安全车”起到积极的提醒作用。
毫无疑问,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公布典型案例,起到了警示经营者、提醒消费者的“公布实效”,值得为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