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男子醉酒后驾驶汽车与前方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骑车人倒地后,电动自行车被卡进汽车前保险杠下又被汽车推行了1公里。男子被新乡县警方抓获后,自称喝酒“断片儿”了,对当晚的事情浑然不觉。(《新乡日报》9月6日04版报道)酒驾醉驾不但给别人和自己造成损失和伤害,而且自己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说害人又害己,值得警醒。
严查酒驾醉驾,确保交通安全。近年来,公安机关持续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消除了很多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在公安机关对酒驾醉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的情况下,这名司机依然醉驾上路,并且还引发了交通事故。
后果更为严重的是,这名醉驾司机还“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肇事后逃逸”,可以说是“醉上加罪”。
因为喝酒,造成如此严重后果,这名醉驾司机被抓后,“自称喝酒‘断片儿’了,对当晚的事情浑然不觉”。
客观而言,酒具有一定的麻醉作用,人们喝过量会神智不清,甚至会出现“断片儿“的情况。
那么,请问这名醉驾司机,“断片儿”能成为你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吗?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这名醉驾司机必须为自己的醉驾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事实上,很多司机如果不喝酒,大部分都是遵守交通法规的好司机。然而,司机喝过酒后,特别是“断片儿”后,就会失去控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新乡县的这起交通事故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其实,这名醉酒司机喝酒前,还没有“断片儿”,肯定是清醒的。如果司机在清醒时,先在酒桌上给自己“立个规矩”:开车,就一定不能喝酒。喝酒,就一定不能开车。
如此,这名司机还会出现醉驾的事吗?还有由此“连锁反应”造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肇事后逃逸”的后果吗?
同这名醉驾司机一样,其他一些司机之所以也会酒驾醉驾,就在于喝酒前没有先给自己“立个规矩”,最终抱着侥幸心理走上了酒驾醉驾之路,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毫无疑问,这名醉驾司机身上反映出来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共性,对其他爱喝酒的司机具有警醒作用和借鉴意义。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应当是每个司机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每名司机都应当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在清醒时先给自己“立个规矩”,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别等被查处或引发交通事故时再痛彻心扉,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