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沉浸式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024-05-19 17:42:41 来源: 新乡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其中警示教育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开展警示教育的作用是为了更好地警示别人,避免重犯类似的错误。只有真正地触及灵魂,引起旁观者的心灵共鸣,才能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抓好警示教育,是“不敢腐”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以纪依法查处腐败分子,然后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才能形成高压震慑。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不少单位组织的警示教育还停留在读读案例通报,到廉政教育馆听听讲解,不能给予受教育人身同感受的冲击力和震慑力,往往效果有所折扣。

在参加警示教育过程中,总有部分党员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戏心态,对组织的警示教育漠不关心,也不上心,既做不到深刻对照反思,也根本触及不到灵魂。众多通报曝光得出典型案例中,很多党员领导干部在忏悔中,都会说自己平时不注重学习,对党纪国法不上心,对警示教育缺乏触及灵魂的感受,总觉得离自己很远,对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认识不足。

在警示教育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庭庭审或者到监狱参观学习都属于沉浸式警示教育,其震慑力远远大于通报几个典型案例。在实践中,以真实的法庭庭审环境、监狱服刑人员的忏悔警示受教育人,会带来此地无声胜有声的效果,前不久在凤泉区组织年轻干部参加新乡监狱警示教育后,不少年轻干部都切实感受到了高墙内外、自由可贵,敬畏法纪、守牢底线犹如“清醒剂”直达灵魂深处。

在警示教育中,要切实抓好沉浸式教育。在开展警示教育中,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岗位实际,多根据单位的廉政风险点选择参加警示教育的方式。例如,组织本单位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在大会上做检讨,有条件的话,可以多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院法庭庭审,到附近的监狱场所参观学习。当事人的声声悔不当初的忏悔会引起心灵上的共鸣,给大家敲响思想上的警钟,起到触及灵魂的效果。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开展党纪监督,重在坚持抓早抓小,敢于动真碰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在固本培元,立根铸魂。我们要大力发挥警示教育的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始终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笼子,做到心有所敬、行有所畏,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作者:童玉举)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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