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时电价的函》,明确2024年1月1日起,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由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次月起在居民合表电价基础上,按照居民“一户一表”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和浮动幅度标准执行,一年内不得变更。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迅速组织落实,在“网上国网”App推出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时电价申办服务,实名认证的户主,无需提交任何资料即可快捷办理,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实现充电设施峰谷分时业务“全天候、一站办”。功能上线首日,全省累计受理居民充电设施峰谷分时电价申办8878户。(记者 王永珍)来源: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