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审"繁案" 案案暖民心

2023-07-10 09:19:47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宗斌 实习生 赵益

越是疑难和复杂案件,越要不畏其“繁”,办精办硬。为保证高质高效审理案件,今年以来,红旗区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有效举措,加快“繁案”审理周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简”出了效率,“繁”出了精品。

“坚持调解走在前,调判结合解纷争。”法院工作人员说,通过运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一起因招商引资协议纠纷引发的“繁案”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几年前,我市某区与一家公司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原告认为,被告并未依约向原告支付履约保证金,且违反了其他约定。同时,被告建设的房屋在大量预售后,项目一度停工,影响了众多购房业主的切身利益。法官审理中发现,在缴纳保证金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方面,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

为此,法院坚持依法审查与多元解纷相结合,引导争议双方对各自的优劣势形成预判,最终实现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案件争议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对于稳定企业投资信心、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法院化解重大招商引资协议纠纷具有示范意义。

“繁案”审理难度较大、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之间难免存在一定的对抗情绪。法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明法律规范,耐心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对不宜调解、通过多种方式调解不成或具有规划导向价值的案件,法官及时依法裁判,进行规则指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繁案”精审,动态监管是关键。法院出台《加强买卖合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利用数字法院应用系统,实行网上巡查,对临期在办案件、将超审限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及时预警。对超2/3审限的案件督办提醒。

优化流程,推行“精细化”庭审方式。针对争议较大、证据类型和数量多的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促成调解。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融资租赁合同等批量式、多发性、群体性纠纷,选择典型案件先行调解、先行判决,为其他案件办理明确导向、提供参考,做到“审结一件、解决一片”,以“个案”带动“量案”。通过召开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今年民庭已研讨了疑难复杂案件104件。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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