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光镇建立从申请、初核、勘验、放线和建后垃圾清运于一体的“户申请—村初核—镇审批”三级城乡规划建设审批制度。通过召开全镇规划用地审批动员会,部署用地审批相关方案和政策,压实村级责任,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到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作用,增强干部和群众的城乡规划法律意识。用地管理由“事后治理“变为“事前审批”,从根源上保障用地个人和单位的合法权益,杜绝私搭乱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
留光镇规划委员会成立以来,先后办理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16个,有效遏制了农村建房的“乱”与“杂”,从根源上解决耕地的“非粮化”和“非农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