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火焰蓝”为民“守岁”

2023-01-28 17:42:48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哲

1月21日傍晚,一辆消防车从辉县市冀屯镇附近的道路上疾驰而过,驶往执勤点。消防员李秀昂不由得朝着车外不远处家的方向望去。“离你家这么近,抽空回去看看吧。”一旁的战友说。“咱这一个萝卜一个坑,等过了年,休假的时候再说吧。”他说道。
 
李秀昂是市消防救援支队辉县大队稻香路消防救援站一班消防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3年来,他参与扑救大大小小火灾及抢险救援1500余次,营救被困人员300多人,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曾获得市优秀共青团员、“新乡市十大训练标兵”荣誉称号。
 
荣誉来自李秀昂多年的坚守和奉献。他家就在冀屯镇,距离消防站不过20多公里,可这些年很少有机会在家过年。春节期间,人们居家团圆,很容易因烟花爆竹、家用电器、供电线路等引发火灾。有一年大年三十,饺子都端上桌了,警铃响起,消防员扔下筷子跳上消防车,就往现场赶。完成任务,时间已是大年初一了。狼吞虎咽吃完饺子,大年初一的白天在睡梦中度过。晚上9时,不时有人燃放烟花,提醒大家注意安全燃放后,李秀昂和战友们又照常开始了徒步巡逻。在烟花的照射下,“应急救援”字样的消防防护服格外醒目。
 
据了解,春节期间,像李秀昂一样坚守在岗位上的消防指战员不在少数,他们全面检查车辆装备、灭火药剂,备足应急物资和灭火药剂,在重点场所加强演练,时刻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各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也加强值班备勤和在岗在位管理,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处置。
 
在安全管理方面,紧盯节日庆典、文艺演出、商业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群租房、“多合一”、居民住宅区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突出问题,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强化火车站、汽车站等客运服务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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