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书武 通讯员 冯辉)日前,国家自然资源部公布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认定结果,红旗区成为全市唯一的市辖区获得该项荣誉。
红旗区始终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了“三区三线”,做到可执行、可操作、可考核,依法依规、科学配置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强化规划计划管控作用、推进多规融合;严控用地标准,提高用地质量;持续开展国土整治,守护耕地红线;强化国土执法监察,全面完善监管体系;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管理转型升级,提升资源管理水平,初步形成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技术、政策、机制的经验。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