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水平和经营特点、纳税金额、融资情况、参保人数、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和存续年限等主要发展指标,全市个体工商户被划型判定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3个类型。在此基础上,新乡市开展“名特优新”申报评审活动。
所谓“名特优新”,“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新”即“新型”个体工商户。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均属于评定范围。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到辖区市场监管所申报,按照《“名特优新”申请表》要求,填写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交证明材料,从“名特优新”中选择某一类后进行申报。
评定对象须为全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连续经营二年(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上一年度有纳税记录;2.上一年度有社保缴纳记录;3.上一年度有银行融资信息,且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4.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5万元(含)以上;5.从业人数3人以上。
评定为“名特优新”的个体工商户将在各级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支持推荐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贷款、职业技能培训、稳岗惠企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并通过一定的途径开展广泛推介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