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卓)7月16日,记者了解到,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鼓励在新乡市建设立体园林住宅,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支持“立体园林”住宅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将坚持“政策引领、市场主导、试点先行”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经济、适用、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支持发展城市“立体园林”住宅。“立体园林”住宅包括空中花园式住宅、空中街巷式住宅等建筑类型。如空中花园式住宅为每户拥有开敞式花园,花园内种植乔灌木进行绿化,并留有住户自由种植或活动空间;空中街巷式住宅为每两层住宅设置一个开敞式公共休闲平台,将相邻建筑在空中相连,形成空中围合公共院落。住户共享公共院落,其功能为运动、休闲、绿化等。
《意见》明确了建设要求及技术标准,并规定了多项政策支持。如开敞式花园、开敞式公共休闲平台不计入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建筑密度按首层建筑基底面积标准进行计算;城市“立体园林”住宅可不做装配式建筑,但应满足建筑保温、隔热等能耗指标要求;开敞式花园与开敞式公共休闲平台的建筑面积不计入产权面积;“立体园林”住宅建设项目增加投资部分纳入开发成本计算办法、规范成本核算、适当上浮商品住宅销售申报价格等。
《意见》指出,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把竣工验收关口、明确责任和义务、加强使用监管、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等。同时,《意见》的适用范围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