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婚姻登记需求,最近,国务院批复同意进一步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在包括河南省在内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为期两年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据悉,2021年6月1日起,河南省作为国务院批复同意的首批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全面施行结婚登记“跨省通办”。我市同时实施该政策。截至5月30日,我市累计办理结婚登记“跨省通办”349对,其中跨省办理70对,跨市办理153对,跨区办理126对。2023年5月12日,国务院作出批示,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试点期为批复之日起两年。调整后,“跨省通办”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继续开展,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将在6月1日起开始实施。
市民政局有关人员表示,为有效推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落实落地,确保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他们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确保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同时提醒大家:此次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仅限于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两个事项,不包含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和涉外、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此类事项的“跨省通办”。无论是办理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还是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均需双方当事人现场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