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六一”儿童节消费警示

2023-05-31 11:16:35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六一”儿童节来了,我市再迎儿童用品销售旺季。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儿童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要理性、安全、科学地消费。

□记者 崔敬

警示1选购儿童化妆品要关注“小金盾”标志

  根据国家药监局《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包括儿童牙膏),必须全部标注“小金盾”标志。家长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关注“小金盾”标志。凡标签标注中有“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的,一律不要购买。

警示2选购儿童玩具不要只图样式新奇

  选购儿童玩具时,不要只图样式新奇、价格便宜,要到正规商场(网店)购买,选用产品材质、成分、合格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内容标注齐全的产品。购买童车类、电玩具类、娃娃玩具类、塑胶玩具类等产品,要查看“3C”认证。关注玩具包装上标注的适合年龄,选购与孩子年龄相匹配的玩具,要监督、指导孩子正确使用玩具。

警示3购买儿童食品时应认真查看有无“SC”标识

  在购买儿童食品时应认真查看有无“SC”标识,仔细查看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要认真查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优先选择含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丰富的食品。对于小颗粒食品,如果冻、糖果、葡萄等,小朋友在食用时,大人需多关注,防止呛入气管或噎住喉咙。

警示4不要偏信商家口头承诺和促销宣传

  在办预付卡前,家长一定要事先了解价格及服务套系说明及使用说明,不要偏信商家口头承诺和促销宣传,要自主鉴别可信度和真实性,注意理性消费。要注意审查合同条款。签立消费合同时,尤其是格式合同,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逐一核对,防止掉入合同“陷阱”,给后期消费维权添堵。

警示5消费者主动向商家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和服务相关协议

  购买儿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尽量到场所正规、声誉良好、证照齐全的商场和超市,并主动向商家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和服务相关协议、商家承诺、票据等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要理性维权,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拨打12315热线或向消协投诉。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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