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曙光)5月7日,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和传承基地建设,经市文旅局组织实地察看、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7个展示馆、14个传习所、6个单位为新乡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和传承基地。
我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有辉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卫辉比干祭典展示馆、祥符调展示馆等7个;我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有柳位高跷传习所、潞王琴传习所、辉县剪纸传习所等14个;我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有小宋佛高跷传承基地、获嘉关公长拳传承基地、原阳县河南坠子传承基地等6个。
展示馆、传习所和传承基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宣传展示的重要阵地。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命名的展示馆、传习所和传承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配合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各县(市、区)文旅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展示馆、传习所和传承基地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