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年终消费提示警示 食用自热食品有讲究

2023-01-05 18:23:52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快捷方便的自热食品逐渐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1月4日,记者了解到,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帮助消费者安全食用自热食品。

自热食品常见的有火锅、米饭、粥类、米线(米粉)、汤类等。自热食品不依赖常见的明火等加热方式,仅需用凉水与包装中自热包反应产生热量,即可实现对食品进行复热,适应于“一人食”、外出旅游等多种消费需求。

因此,在购买自热食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自热食品通常为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

二、在食用自热食品前要细看产品说明,如发现自热包有露粉等现象,就不要使用,严格按照自热食品说明书步骤操作,以免发生爆炸、烫伤等危险。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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