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茂春同志生前任长垣市芦岗乡副乡长、派出所所长、三级警长。他从警16年来,先后在刑警大队、派出所工作,始终奋战在公安工作一线,忠诚履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先后参与侦破大要案100余起,获得个人二等功、嘉奖等荣誉。2月10日,黄茂春赴广东省出差办案期间突发心脏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37岁。噩耗传来,痛悼纷至。黄茂春同志牺牲后,公安部政治部、省公安厅政治部分别发来唁电,对黄茂春同志因公牺牲表示沉痛哀悼,向其家属致以亲切慰问,充分肯定黄茂春同志在平凡岗位上取得的不平凡业绩。
参加告别仪式的公安民警辅警纷纷表示,要学习黄茂春勤勤恳恳、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学习他恪尽职守、忠诚履职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光明磊落、忠厚朴实的崇高品德。要以黄茂春为榜样,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神圣职责,以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安全稳定新格局护航新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