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乡县总工会不断加强与仲裁机构的合作,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工会+仲裁”模式,参与调解了8起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案件3起,节约了司法资源,为当事人减少了诉累,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新乡县总工会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化解工作的意见》要求,联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探索调解方式,发挥法治宣讲功能,提高职工防控争议风险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县总工会将继续联合人社局、法院等部门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化解工作,让更多职工体会到“工会+仲裁”“工会+法院”诉调对接的便利,实现高效依法维权,促进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 (王栋祖 崔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