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志松通讯员桑鹏)“今天终于领到工资了,我们非常激动,衷心感谢执行法官,为我们要回了血汗钱......”11月23日,申请人张某红等人一边办手续,一边笑着说。
当日,获嘉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劳动报酬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为9名农民工发放薪资款131415元。
据了解,从今年3月起,张某红等9名农民工在张某涛承包的工地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工期结束后,张某涛共拖欠工资款131415元。经催要无果后,张某红等9人将张某涛诉至获嘉县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张某涛支付9名农民工工资款131415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涛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2023年10月,张某红等9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农民工工资无小事。获嘉县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案件高度重视,积极制定专项执行预案,及时采取优先执行、快速办理、集中协调等多项举措,以求尽快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月16日,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涛传唤到庭,全面了解情况,精准探寻症结,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释法析理,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经过多轮协商,工程发包方、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就工资款支付达成了一致意见。
11月23日晚上,被执行人张某涛将工资款如数转至法院,该9件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获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和耀表示,下一步,获嘉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及时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