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深社会文物保护共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安全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结合“五进”活动,深入城区广场、学校、重点村庄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政策及知识,强化市民文物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氛围。
二是加大巡查保护力度。严格执行国保、省保、市保、县保文物每月的文物安全巡查制度,文物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文保单位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文物保护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好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三是加强文物的活化与利用。深入挖掘文物文化内涵,充分发挥文物价值,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同时,依托“非遗”进校园、文化惠民等活动,将原武盘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送到群众身边,切实强化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和认同感。
(马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