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围绕低速电动车、电动车蓄电池等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开展,重点检查正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已经获得3C认证以及是否能够提供认证证书,是否正确施加了认证标志,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所列商标、制造商、生产厂、生产厂地址、型号规格等信息是否与提供的认证证书相一致。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向经营单位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从正规渠道购进和销售符合3C认证的电动车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