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韦先生向新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称其被闫某、李某以做沙石生意为由骗走了10万元。接到报警后,民警陶映霖、堵爽立即展开侦查工作。陶映霖带领辅警赵世航详细了解韦先生被骗的过程,调取嫌疑人闫某、李某涉嫌诈骗的相关证据;堵爽带领辅警围绕两名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展开侦查。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民警主动和受害人沟通,及时向受害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经办案民警侦查,查清了闫某、李某涉嫌诈骗的事实。2021年1月份,嫌疑人闫某伙同李某找到受害人韦先生以挖沙做生意为由,谎称李某在平原示范区有10亩土地可以出沙,能以10万元的价格租赁给韦先生。为获取韦先生的信任,两人还带领韦先生到平原示范区查看他们所说的10亩土地,实际该10亩土地与闫某、李某两人无任何关系。在取得韦先生的信任后,韦先生给李某转账10万元作为土地租赁费用。转账后,韦先生联系闫某、李某了解租赁土地的办理进度时,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回避此事,直至最后联系不上。
在铁的证据面前,闫某、李某于今年9月份到新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并退回现金1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新乡县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邱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