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5月31日,各参评用人单位将按照规定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评价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及履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等。依据日常巡查、书面材料审查、投诉举报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有关工作情况,评出A级用人单位43家、B级用人单位2家、C级用人单位1家。加强对用人单位分级评价、分类监管的结果运用,积极落实守信“红名单”推送、优先享受扶持政策、精准服务、检查减免、评先评优等激励政策。
开展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将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主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与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闫豪帅梁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