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无劳动能力,丈夫为村里低保户,仅有一女已出嫁,夫妻二人独自居住生活。2022年12月12日,张某女儿接到一个电话:“你好,我们是新乡县检察院的,经过大数据‘碰撞’后,我们发现你父母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如果有时间可以到新乡县检察院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这会不会是诈骗?张某女儿带着疑问,她来到附近派出所向民警求助。经过确认,电话的确是检察机关打来的。
因为在实践中,部分刑事案件受害人不清楚司法救助这一途径。因此,市检察院在全市开展了“数字检察”项目,进行司法救助常态化筛查,由“等申请”转变为精准查找,依托政策主动找人进行救助。新乡县检察院按照要求到相关单位调取了孤儿、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数据,经市检察院利用数字化手段与已有案件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发现该县有11起案件受害人与特殊群体姓名重合。
“真抱歉,还错把你们当成诈骗者。”2022年12月19日,张某女儿带着母亲的相关材料来到了新乡县检察院。
“确实有不法分子会利用司法救助进行诈骗,检察机关提供司法救助会提前核对材料,但是绝不会要求打钱或要求提供账户密码,拿不准的情况下求助民警很明智。”12309服务大厅接待人员细致地讲解着,打消了张某女儿的顾虑。
2022年12月21日,新乡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申请人张某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2023年1月16日,救助金打到了张某的银行卡上。
截至目前,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新乡县检察院共获取11条司法救助线索,符合救助条件的2件2人,目前均已收到司法救助款。 (任艳岭 赵英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