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彩是新乡某制药公司工人,去年4月13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双肢重伤,后经鉴定机构确定为7级伤残。之后,在工伤赔偿过程中,单位未能按规定及时支付工伤待遇,从而引发争议,崔永彩提起仲裁申请。
接到崔永彩申请后,该县人社局仲裁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当工作人员得知崔永彩受伤后一直在医院治病,前来处理案件极不方便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利用视频形式进行调解,避免双方来回奔波。
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找准双方争议焦点,考虑伤残职工实际情况,并兼顾单位赔付的能力,先行制订合理调解方案。经过工作人员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即由所在公司赔偿当事人24.5万元,双方均对该结果表示满意。
据介绍,近年来,延津县人社局仲裁委持续创新工作方法,优化营商环境,将信息化与仲裁为民服务深度融合,在促进案件办理提质高效的同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