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从卫辉交警大队获悉,从2月17日至19日,该市共有11名驾驶员因酒驾、醉驾被查获。(《平原晚报》2月23日A06版报道)
近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同,逐渐成为大多数驾驶员的“开车理念”。然而,从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战果”来看,酒驾、醉驾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不容小觑,必须严查。
客观而言,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的持续严厉打击,不但让酒驾、醉驾驾驶员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而且对其他驾驶员也起到了较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严厉查处的效果十分明显。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对于有些驾驶员来说,醉驾入刑的严格法律规定,他们视而不见;很多酒驾、醉驾驾驶员被查处的典型案例,他们熟视无睹。一些驾驶员不但仍然抱有酒驾、醉驾的错误想法,而且正走在酒驾、醉驾的“不归路”上。
就本报的这篇报道看,2月17日至19日,卫辉交警大队共查获酒驾、醉驾违法11起。
须注意,这只是一个县级市3天的查处结果,如果把所有地方的查处结果加起来,把侥幸没有被查处的“漏网之鱼”算上去,估计是个“庞大数据”。
另外,现在天气较冷,还不是夏季的“喝酒高发期”。卫辉交警部门查处的那几天也没有大的节假日,也不是“喝酒好时节”,喝酒的人并不算多。试想,如果到了“喝酒高发期”或“喝酒好时节”,酒驾、醉驾数字会不会攀升呢?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在快速增加,驾驶员越来越多。从某种角度来看,在驾驶员缺乏敬畏之心和抱有侥幸心理的情况下,酒驾、醉驾行为也可能有所增加。
由此来看,酒驾、醉驾问题比较严重,根治酒驾、醉驾任重道远。如果不严厉查处酒驾、醉驾,就会危害到公共交通安全,其造成的后果是难以估量的,充分说明继续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必须明白,酒驾、醉驾不是简单的喝酒问题,而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问题。要想减少或根除酒驾、醉酒,在个别驾驶员不能做到自律的情况下,这就需要公安交警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发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让酒驾、醉驾无处遁形,消除公共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公共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