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

2022-03-08 09:15:15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根据健全我市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实需要和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和过程

随着新时代机构改革的推进,全市各部门(单位)职责的调整,以及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流程,制定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南,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了《总体预案》,经充分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核,各方意见已达成一致,经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框架体系

《总体预案》共分九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对原则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等进行说明。

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对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制、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县级及基层组织指挥机制等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责任。

第三部分是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防控、信息监测、信息报告、风险预警等内容。

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包括先期处置、指挥协调、处置措施、紧急状态、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等。

第五部分是恢复与重建,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明确了队伍、经费、物资装备、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人员防护、治安保卫、应急通信、基础信息、基本生活、科技支撑、区域协作等12项应急保障措施。

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第八部分是责任与奖惩,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反之,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在应对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则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部分附则,强调了市县乡有关部门、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要履行职责,并制订、完善各自的应急预案及支撑性文件;解释了预案中所涉及的部分表述的含义及实施日期。

三、重点说明内容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总体预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始终,全面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是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更加明确了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合理规定了市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组织架构和职责任务,明确了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组成,明确了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及主要职责。

三是规范预案程序对实战的牵引作用。对照事件分级明确了四级应急响应,进一步明晰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标准和响应权限,并将启动标准修改为初判标准,提高了应急响应效率;坚持“防抗救”相结合,丰富了突发事件事前预防、事中救援、事后救助的各项任务举措,有效延长了应急管理链条;强化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的部门职责,明确预警的级别划分标准。

四是持续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确立了《总体预案》在我市应急预案体系中的总纲定位,是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突发事件和主要灾种,逐一明确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所在部门,加强预案演练及预案培训的管理。坚持平战结合、一体推进,明确了12项应急保障措施,强化责任衔接与工作落实。最终达到“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建设平安新乡、和谐新乡”的既定目标。 (段学杰)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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