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处理机制,与多家单位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就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机制、调解机制、仲裁机制等,提出具体举措和意见。以仲裁员联系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内部劳资关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135家企业,纳入首批仲裁员联系企业名单。邀请用人单位职工代表、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开展培训、座谈,以案释法,规范企业依法用工,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走进企业厂矿,实地指导企业建立内部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争议预防化解工作。选树培育金牌调解打造样板工程,与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联合开展选树培育工作,及时对培育对象进行调研指导、交流学习、宣传推广,为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积累经验、树立典型。抓早抓小,提前介入集体劳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发现苗头及时介入,妥善处理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