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岁~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按照企业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申请领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那么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身份是如何认定的呢?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教育部门移交的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岁~24岁青年,出生日期应在1998年1月1日之后,且已办理失业登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开展新参保人员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比对后,将符合参保及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的信息数据下发。登记失业的16岁~24岁青年信息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省级就业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获取。
市社会保险中心有关人员提醒说,一次性扩岗补助每人只享受一次,且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同一个人同时符合两类人员条件的,其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重复使用。目前,该项补助正在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对确认符合条件的,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也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依申请”方式审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