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丘县城关市场监管所服务大厅内,董全勋拿到变更过来的营业执照,正式成为一家小吃店的经营者。这是11月1日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封丘县发出的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由于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经营权的特殊属性,长期以来,相关部门对变更经营者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相关法规规定,除了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外,其他的经营者变更必须先注销原来的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
《条例》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有效节约了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制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