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8批次食品(餐具)不合格情况 涉事单位被依法查处

2022-11-04 16:30:10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11月2日,记者了解到,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等13大类食品(餐具)132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市专家树人小学1批次小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2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河南省思味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烤鸭面饼,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87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新乡冠英高级中学1批次筷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红旗区老厨匠羊汤烩面馆1批次卤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39μg/kg,标准规定≤20μg/kg。

河南师范大学1批次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92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原阳县城关镇老白烧饼黄河大道店1批次卤豆腐串,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36mg/kg,标准规定≤100mg/kg。

新乡市第一中学1批次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1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市新誉佳高级中学1批次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4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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