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长垣市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蒲西区西关大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商家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主动接受整改。
连日来,我市烟草、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理专项行动,坚持清理整治与打击查处相结合,全面排查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加强青少年聚集区域电子烟销售网点监督检查,摸排“上头电子烟”售卖线索。
目前,我市烟草部门与市教育局已签订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线索通报机制,互相沟通涉未成年人烟草违法经营行为等信息,以长效机制筑牢未成年人无烟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