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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崔敬) 群众就业急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热线转办得公安部门答疑解惑。9月21日,记者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了解到,我市一群众遇到的难题已经得到公安部门的及时回复。
来电人反映,其侄子是卫滨区解放路新建社区居民,现前往消防部门应聘,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今,其侄子本人的证明已经开过,还需要孩子父亲也开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由于孩子父亲目前在外地工作无法回家开具证明,其来电咨询是否还有其它办法。
该工单被热线中心转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限期办理后,相关民警及时与来电人进行了沟通解释。自2021年12月31日起,我市采用“户籍地+居住地+委托他人”的模式,实施了《无犯罪记录证明》“跨省通办”业务。
办理方式为: 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委托他人查询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因此,来电人可采用委托他人的方式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