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此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延津县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政务服务“马上办理、马路办公”的工作机制,全力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延津县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承担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马路办公”查问题,组织行业领域内房屋全面排查。“马上办理”抓整改,建立台账,整改一栋,销号一栋,直到问题全部解决。截至目前,已排查房屋112784栋(户),排查经营性房屋3138栋(户),排查出隐患房屋198栋(户)(已全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