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高层建筑隐患 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2022-09-01 10:18:30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通讯员 赵金海) 8月29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为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从8月起至11月底,我市将集中对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四类安置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灾后重建安置区、黄河滩区迁建安置区、南水北调移民安置区)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5类高层建筑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整治下列情形:

一、共性突出风险: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未在高层建筑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责任人、楼长姓名及其职责公示牌;未按规定依托社区网格员、物业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或专职、志愿消防队;违规施工改造、违章进行电气焊或切割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厨房排油烟罩设施、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检查、清洗或未采取防火措施;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充电;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保温材料裸露,未张贴警示标志;建筑屋顶、裙房屋顶平台、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堆放可燃杂物;违规设置群租房;管道井、电缆井内堆放杂物、违规住人、擅自改造变更使用性质,横向、纵向孔洞及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按标准设置外墙救援口;违规设置铁栏杆及广告牌;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

二、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突出风险:无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无人管理;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水枪水带配备不齐。

三、“四类安置区”高层住宅突出风险:无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无人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要求;疏散通道、楼梯及门厅堆放杂物,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严重;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住宅底部商铺违规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夹层设置营业或住宿场所,违规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四、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突出风险: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公共建筑餐饮区域违规使用明火。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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