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发布《关于规范月饼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必须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
另外,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管力度,对月饼生产、销售行为开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种形式的价格串通、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若发现合法权益被侵犯,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