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企业因生产不合格食品被查处

2022-08-15 09:39:15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8月10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7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在该次抽检的15大类食品1837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00批次,不合格的样品37批次。其中,涉及我市一企业不合格食品。

襄城县金鹏超市销售的标称新乡市东新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爽滑鸡蛋挂面(花色挂面)、1批次蔬菜挂面(花色挂面),经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00890g/kg、0.015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按规定移送当地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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